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忽然有點感傷,關於在愛情裡不是好人就會有好報這件事。

 
 
今天得知又一個朋友分手了。讓我想起了某一年寫的情人節觀察筆記,三個朋友在情人節前陸續的告知我分手或即將要分手的消息。
 
總是覺得在情人節前好像更容易聽到分手,但其實每天都有多少人分手,只是因為在情人節前,反差的特別讓人有感覺。
 
那曾經是多麼讓人羨煞的一對啊,旁人應該都覺得毫無預兆的很突然吧,但我想一段感情的結束總是有跡可尋的,至少在彼此之間是明白的。
 
 
當一個人想要分手的時候,什麼都可以拿來當做理由,這是經典名句。
 
他錯,你沒錯。
你錯,他沒錯。
兩個人都有錯,或是兩個人都沒錯。
已經結束了,你也懂誰對誰錯早就不重要了,會追究都只是為了讓自己心裡好過一點點而已。
 
愛的太自私的分手了,
愛的太無私也分手了,
到底要怎麼做才能一直相愛下去?
算計,或是不算計,到頭來都是殊途同歸。
他很好,你也很好,可是卻沒辦法繼續一段感情。
 
年輕的時候總是覺得永遠不難,很多人信誓旦旦的說出口,但是從說出口十年、十五年或是二十年後還在一起的又有多少對呢?
原來一直在一起並不簡單,原來結髮三十年後還能十指相扣是一種難得的幸運。
 
 
 
如果相信永遠,就會漸漸的不相信愛情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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